[] [] [] 发布日期:2022-01-17

  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青海考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公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8号),现将我省成绩合格人员资格申请、审核及颁发资格证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2年1月14日公布,考生自2022年1月14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2021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40分和210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6分和220分。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报考全部科目的,如总分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单科达到60分的,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


  二、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14日至2月10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资格授予申请,考生核对个人信息,预约递交申请表。考生证书领取地默认为考生报名地所在市(州)考点办公室,然后生成并自行打印《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三、颁发资格证书


  1.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


  2.请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于2022年3月1日至3月10日(仅限工作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前往报名地所在市(州)考点办公室领取资格证书。


  四、资格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请于规定时间网上申请后,于2022年3月1日至3月10日(仅限工作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证书补发申请表》,前往申请地考点领取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13日



  来源:http://nynct.qinghai.gov.cn/detail/?Id=41440&is_newmodel=1&msgbtn=0#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通知本站客服(电话:400-900-8858,QQ:4009008858),本站将立即更改或删除。

  (责任编辑: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