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九〇三年华人移民法(华人)名词解释如下】
加属华侨敢死先锋队名词解释:
加拿大华侨组织的革命队伍。以“回国效力,实行三次革命,反对帝制,保护共和”为宗旨。1916年由广东南海人夏仲民(女)等发起,创立于加拿大温哥华。李宜民为教练。规定:凡参加者须有为中华革命实行牺牲主义,务达民权、民生二大目的;完成军人资格,自重自爱,服从统带命令,遵守本队军法;倘有恶迹,宗旨无定,违背规则行为,或不听军令者,统带有权斥革。报名参加者有胡汉贤(组织员)、蔡鹤朋(队长)、李锐军、李宜民等120人(成行回国者93人)。同年3月间,该队经日本回国讨袁时,易名中华革命华侨义勇团[简称华侨义勇军(团)〕。由夏仲民任团长。5月底,与当时驻守山东潍县的东北军取得联系,随之在青岛登陆。后驻守山东潍县,讨伐北洋军阀,建树军功。袁世凯死后,该团同年9月20日宣布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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