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机械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领域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科始建于1956年,1998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2010开始招收机械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2013年获批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2014年获批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八五”至“十三五”期间连续6届山东省重点学科,学科拥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机械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山东省重点学科3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3个、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2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在2016年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进入B-档,位列山东省属高校第一,在201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中,机械工程博士学位授权学科评估合格,在2018年机械工程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2019年软科全国排名前28%,2020年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
机械工程学科现有专任教师101人,其中教授32人、副教授31人、博士生导师22人,硕士生导师59人。拥有外聘院士1名、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5人,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13人。近五年,本学科共承担国家级项目45项,省部级项目95项,企业委托项目3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7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3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785篇,出版专著和教材8部,授权发明专利159件。
机械工程学科立足山东省机械制造业,长期致力于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和机械电子工程等领域的理论及应用研究,有效解决上述领域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培养了大量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
立足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面向机械工程领域,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创新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开阔的国际视野,能够独立从事机械工程领域基础理论研究、技术开发与管理的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具体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治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掌握机械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具有学科前沿的综合视野,掌握解决机械工程相关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并能综合应用先进集成设计技术、生产制造技术、试验与检测技术、机电液一体化等相关技术和方法分析、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培养具有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从事工程实践的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顺利阅读本学科领域的科技资料及文献,并具备较好的听、说、读和写作能力,积极向上,具有健全的人格。
4.为装备制造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科研单位及高等学校培养从事机械工程领域教学和科学研究、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加工、制造测试、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三、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以下3个研究方向:
1.机械设计及理论
2.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3.机械电子工程(交叉方向)
各研究方向简介详见附表1。
四、学习年限
学制3年,修业年限2-4年,科学研究和论文撰写时间不少于1年(从开题通过之日起计算)。经导师同意,可申请提前毕业,但科学研究和论文撰写时间要求不变。休学时间(累计不超过两年)不计入学习年限。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教学实行学分制,包括课程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学分,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研究生须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不少于32学分的学习任务,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6学分(必修课不少于17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其他培养环节不少于6学分。同等学历或跨专业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2门本领域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或导师指定的其它课程,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课程设置详细情况见附表2。
六、培养方式与培养环节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开题、中期、答辩,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工作,并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有引导、示范和监督的责任。
1.开题报告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研究生应通过文献阅读、学术调研,确定论文选题和研究内容,经导师同意后于第三学期期中(每年10月份之前)提交开题报告并进行开题答辩;实施“末尾淘汰制”,开题时间间隔不得低于3个月。
开题由各学科分别组织,开题答辩小组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其中跨学科或跨方向专家不少于1人,负责对研究生所做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做出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各学科排在后10%的研究生需重新修改开题报告后参加学院的集中开题。
学院集中开题的答辩小组由7人以上专家组成,其中跨学院专家不少于2人,负责对研究生所做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做出评价、提出修改意见;未通过者,需重新修改开题报告后再次参加学院集中答辩,直至开题通过或做劝退处理。
开题报告通过即可获得1学分。
2.中期筛选考核
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以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在第四学期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科研创新、实践能力、论文进展情况及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目的是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及科研情况,及时发现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中期筛选考核合格,可继续完成学位论文;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学籍,作研究生肄业处理。中期筛选考核通过后即获得1学分。
3.实习实践
教学实践:助课,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和实习等。教学实践时间累积不少于1个月,结束后由导师安排考核并写出考核评语,考核通过即获得1学分。
专业实践:在学期间应在学校设立的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或校内外有条件的实践单位进行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训练。委托培养、大学本科毕业于相关专业且在相关行业工作一年以上或因本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须经导师、学院同意,研究生院审核后可申请免修专业实践。
4.创新创业
完成下列4项中的2项,即获得创新创业2学分:
① 进行3个月及以上出国学习或学术交流;
② 参加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或做公开学术报告2次及以上;
③ 参加全国性的科技竞赛、创意设计、创新创业竞赛等并获奖;
④参加6次及以上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报告,并提交总结。
七、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山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执行,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应具有系统的、完整的研究思路和计划,应对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建设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学位论文应突出创新性、前沿性和科学性。
2.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研究工作必须坚持实验性原则,论文内容必须以硕士研究生本人完成的第一手实验、观测或调查的材料为基础。
3.硕士研究生用于做学位论文的时间,应不少于1年(自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核通过起至硕士论文答辩前)。
4.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要求组织论文开题、中期筛选考核、学位论文预评审/预答辩和正式答辩等环节,论文答辩要做到严格要求、公正、公开。
八、毕业与学位要求
满足毕业要求,可获得毕业证书;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基础上,如满足学位授予标准,可授予学位证书。
(一)毕业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学术道德,实事求是、勇于创新;
3.修读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
4.完成论文答辩,成绩合格;
5.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学位要求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山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办法》、《山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性要求的规定》以及机械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
来源:https://jxxy.sdut.edu.cn/2022/1006/c10767a47073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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